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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3日 08:00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燕大校发〔2024〕57号)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含来华留学本科生、港澳台侨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校院两级转专业条件与要求,详见教务处网站-管理文件-学籍管理-《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转专业接收计划

各专业首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转专业分为首批和调剂批两个批次进行。首批申请转专业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在调剂批申请转入其他仍有接收余量的专业。

工作流程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主体

学生申请

首批:

82308:00~

9222:00

1.登陆教务处网站-本科教务系统,选择转专业管理-学生个人组,填报提交转专业申请;

2.填写附件2《燕山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附纸质版成绩单一份(详见本科学生成绩单开具办法),交给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如有其他佐证说明材料,可直接带到转入考核现场。

学生

调剂批:

91109:00~14:00

资格审核

首批转出审核:

9317:00

首批转入审核:

9517:00

1.转出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填写绩点及排名,完成线上转出审核,将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材料按照转入学院分类后,交至教务处;

2.转入学院:领取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转入资格审核。

各学院

调剂批:

91118:00

公布考核安排

首批:

9517:30

拟定考核安排,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各学院网站参见燕山大学官网-院系设置)。

各学院

调剂批:

91118:00

转入考核

首批:

96~91017:00

1.组织转入考核,填写《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盖章;

2.完成线上转入学院审核,填写拟录取学生名单(附件3),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将拟录取名单和《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按照转入专业分类,交至教务处。

各学院

调剂批:

912~91317:00

学生确认

首批:

91018:00~22:00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专业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操作的,系统默认学生放弃本批次转专业。

拟录取

学生

调剂批:

91318:00~22:00

录取名单公布(含调剂批接收计划)

首批:

911日上午

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首批/调剂批拟录取名单(含分班结果和各专业调剂批拟接收学生数)。

教务处

调剂批:

914日上午

特别提示:

1.使用手机浏览器或今日校园APP进行信息填报,可能出现数据异常,导致操作失败,建议使用个人电脑登陆教务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2.请学生务必按时完成线上申请和线下材料提交,关注教务处和学院网站动态并按要求参加转入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的以及逾期不参加转入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转专业

3.学院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至教务处后,学校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而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五、手续办理

1.学籍异动办理

教务处网站公布首批/调剂批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学生应根据分班结果,尽快申请办理学籍异动(异动类型-转专业、异动原因-申请转专业),需提供《学籍异动申请书》、《监护人知情书》、《退宿登记单》、教务处网站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含分班结果)截图,操作流程详见教务处网站-系统帮助-办事流程-本科学生线上学籍异动办理流程

2.课程信息更新

学籍异动办结后,教务处将统一变更学生的培养方案和本学期课程信息,学生应与新班级其他同学核对课表,如有问题,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1)公共选修课、拓展外语、体育课、重修课、微专业课程、辅修课程将予以保留,其它删除,并置入新专业培养方案的主修课程;

(2)体育课、拓展外语的退改选以及需要补修的课程,请关注教务处通知,集中统一报名办理;

(3)如有培养方案、课程替换、补修等问题,请优先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3.住宿手续

学籍异动办结后,学生应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ID卡等有效证件,到转入学院学生部门报到,以便辅导员及时安排新宿舍。

六、其他说明

1.教务处将于近期将2023级学生大一学年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以及各专业班容量信息发送至各学院,以供参考。

2.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根据《燕山大学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管理办法》(燕大教字〔2021〕34号)规定,需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原专业与转入专业课程在内容、学分上满足课程替换条件的可申请课程替换,具体请咨询转入学院教务老师。若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差别较大,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修读,具体根据转入学院的意见执行。

3.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已修读的课程成绩均全部保留在学生成绩单上,因转专业前后培养方案变更造成的方案外必修课程成绩,作辅学标记,不计入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4.转专业学生的绩点,以转入后修读的培养方案相关课程为准。

七、联系方式

教务处学籍管理:

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

联系人

823日、26日、29日及以后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世纪楼501

0335-8057092

陈老师

各学院教务部门:

 

办公地点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馆313

8072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西 材料馆B404

8387690

电气工程学院

西 电气馆A407

805703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西 实训楼1号楼311

8051387

经济管理学院

西 西()A208

8065274

外国语学院

人文馆310

8071141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建筑馆202

8061002

理学院

西 实训楼3号楼A527

8047375

文法学院

人文馆208

805026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世纪楼616

8071048

艺术与设计学院

西 美术馆C310

8047114

车辆与能源学院

车辆馆318

8047370

西里西亚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西 西里西亚楼202A

8605435


附件1. 各专业首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一览表-23级

附件2. 燕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 XXXX学院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23级

教务处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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