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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及报送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评教结果(学院部分)的通知

2020年05月14日 09:46 李洪岩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燕山大学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燕大教字2013[25]号)及《关于修订<燕山大学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部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教务处将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的评教数据(学院部分)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核对数据

(1)确定“院系评价表”中课程与教师是否对应,有无更改(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开课教师与所在学院是否对应;数据是否遗漏、重复;是否有不需要评教的重修、实践类课程。

(2)核实“系列专题讲座”“导论”类课程是否参评(单独授课参评,多人授课不参评)。

3)外籍教师授课课程,仍需核对评教信息是否正确,但不计入评选优秀课程名额。

(4)对于计分人数过少的课程,评教数据统计推断的意义有限,因此建议学院将学生评教计分人数≤10人的评价任务剔除(或学院自行划定人数标准)。

(5)核对“二类成绩分布表”中涉及课程是否为同套试卷,再根据情况判断是否满足成绩比例段分布要求。该表仅为初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请提交相关说明。

2.学院扣分

学院评教由各学院教学督导组和教务科联合完成。对通过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检查、学生意见反馈等途径发现并经核实的课堂教学中存在问题的课程,进行扣分处理。根据轻重程度,结合学院对于各类情况核对后的结果,评教总分将被扣除0.1-0.5分/门。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调串课:一个学期内,任课教师除因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办理调串课次数达到2次/门,评教总分将被扣除0.1分;如超过2次/门,每增加1次/门,评教总分将被增扣0.1分。

(2)更改成绩:一个学期内,教师每门课程更改成绩人次≤行政班数,评教总分将被扣除0.1分;教师每门课程更改成绩人次>行政班数,评教总分将被扣除0.5分。

(3)成绩优秀率过高:成绩优秀率过高:对于个人同套试卷成绩优秀率(A及A+)超过20%但不超过30%(优秀人数可向上取整)的课程,评教总分将被扣除0.15分;对于成绩优秀率超过30%(优秀人数可向上取整)的课程,评教总分将被扣除0.5分。对于多人同套试卷成绩优秀率超过20%的课程,将在年底学院运行状态评价中对学院酌情进行扣分处理。

(4)成绩低分率过低:对于个人同套试卷成绩低分率(C、D+、D、F)低于10%的课程,评教总分将被扣除0.1分;对于多人同套试卷成绩低分率低于10%的课程,将在年底学院运行状态评价中对学院酌情进行扣分处理。

(5)对于其他教学问题,各学院可参照以上标准自行确定。

注:(3)和(4)仅适用于选课人数多于15人的班级(选课人数请参照成绩分布表)。

3.评选优秀课程

各学院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学生评价、学院评价、学校评价合成后的综合得分)、课程性质等情况确定优秀课程分布,评定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根据动态管理原则及各学院2019年度教学运行状态评价排序,给予前四名的学院35%的评教优秀课程比例,给予后四名的学院25%的评教优秀课程比例,其余教学单位为30%的优秀课程比例。

4.组织要求

请各学院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此项工作,并确保被扣分教师知情,学校将对学院评教结果进行检查监督,若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的行为,将责令学院重新组织评教,并在年底学院运行状态评价中对学院酌情进行扣分处理。同时,学院优秀课程比例也将下调5%,且学院不能获得教学经常费20%的奖励。

5.时间节点及要求

(1)核对数据工作,请于518日周一下班前完成。将问题数据附带说明以电子版的形式返回教质科。

(2)学院评价及评优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和学院评价详细说明(电子版,包括每项扣分人次、事由、特殊情况、评优办法等)请于527日周三下班前报教务处教质科审核。

(3)审核通过后以网上或学院公示栏公示等形式向全体教师公布,公示期一周。并将公示时间、地点、方式告知教务处。

联系人:李洪岩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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