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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与优秀创新创业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年11月18日 17:07 刘赫 点击:[]

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同时为广大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活动学习的典型和标杆,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在校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活动氛围,现决定开展本科生优秀指导教师与优秀创新创业学生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评选

(一)评选目的

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建设,在全校范围内评出本科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申报“燕山大学本科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教师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指导本科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已结题;

(2)指导学生在《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活动组织与管理办法(修订)》文件中认定为一类竞赛(见附件一)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指导本科生申请专利并已授权(专利需学生为第一申请人,指导教师为申请人之一);

(4)指导本科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被SCI、SSCI、EI、ISTP、ISSHP等收录),或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论文需本科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科学生为第二作者)。

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均有推荐资格。

注:多名教师参与指导本科生的竞赛、论文和专利项目只限指导教师团队中的1名指导教师申报,申报材料限于2017-2019年取得的相应成果。

二、优秀创新创业学生评选

(一)评选目的

为推动宣传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宣传在校生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在校内树立创新创业学习榜样,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在全校范围内评出优秀创新创业学生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创新创业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且无法律纠纷。

2.申报“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的学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创新性概念产品或服务,并在本科生期间取得专利授权的(要求学生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2)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且取得一定的成绩,且以个人或团队(申请者排名需前3)身份参加《燕山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修订)》中认定的一类竞赛中,并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参加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也可参与评选,除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外,其他竞赛必须为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已结题;

(4)本科生期间在SCI、EI等检索文章以及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论文的(本科学生需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科学生为第二作者);

(5)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一年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且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企业注册项目奖励)。

注:以团队参赛、发表论文(上述第2条、第4条)或企业注册申报(上述第5条)的仅限于团队内1人参加评选,申报材料限于2017-2019年取得的相应成果。

(三)评选范围

1.我校本部及里仁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个人;

2.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里仁学院认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的一类竞赛中获奖的我校在校生个人;

3.对入驻我校大学科技园孵化基地、里仁学院“众创空间”及社会投资机构企业孵化器的在校生项目;

4.对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在校大学生项目。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参照《优秀创新创业团队量化打分表》(见附件四)填写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表(附件二)、优秀创新创业学生推荐表(附件三)及学院汇总表(见附件五),并收齐佐证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进行大会表彰。

四、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26日前提交电子版至cxcygl@ysu.edu.cn,纸质版至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科(世纪楼505B)。

2.材料清单:

(1)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表(附件二);

(2)优秀创新创业学生推荐表(附件三);

(3)学院汇总表(附件六);

(4)佐证材料:专利授权书,竞赛获奖证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证书,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创业项目需提交工商营业职照、股权结构证明以及公司最近半年的运行情况等正常运营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吴伟龙

联系电话:8057068

  

附件1.一类竞赛明细表

附件2.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表(样表)

附件3.优秀创新创业学生推荐表(样表)

附件4.优秀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打分量化打分表

附件5.优秀创新创业学生打分量化表

附件6.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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