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4级、2015级的学生学籍异动到2016级的学生(见附件1)可自主选择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修1学分或者修6学分。选择修1学分的学生,该门课程成绩绩点最高计为D,考核内容依据学生原年级执行相应的学分认定办法《燕山大学创新与特长教育学分认定办法(2013及2014)》和《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2015)》;若选择修6学分的学生,考核内容及成绩按照燕大校字[2018]207号文件《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修订)》执行。上述文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查看。
现对2014级、2015级学籍异动到2016级的学生选择所修双创学分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学院教务科于9月20日17: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盖章1份,见附件2),报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科(世纪楼505B)。
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