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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2025年10月20日 16:36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我校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切实提升课程思想性与育人价值,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与个性化发展诉求,现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课源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已开设课程

已开课程若继续开设,请申报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提交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2.新开设课程

拟开新课的课程,除了参照校公选课开课申请操作手册外,教师须填写“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见附件2.1)、编写并上传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2.2),课程学分不低于1学分(前沿讲座类不低于0.5学分),不高于2学分。鼓励相关学院教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新开课程的建设:

(1)“标准化”公共选修课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各学院至少开设1门面向全校本科生的标准化基础理论、国际标准化基础知识相关的公共选修课程,提升学生对部分行业标准化理论与方法的认知,培养具备基本标准化理念和知识的人才。按照讲授内容将课程列入“科学与技术类”或“社会科学类”课程。

(2)学科前沿类公共选修课

鼓励各学院依托科研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开发学科前沿课程,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将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提倡知名学者、专家进课堂,由具备授课资格的教师带头,以团队的形式授课。建议授课学时为8-32学时,按照开设单位将课程分别列入“科学与技术类”或“社会科学类”课程。

(3)社会科学类

①思政类公共选修课程

为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进课堂、进头脑,扎实推动廉洁文化建设与思政课建设深度融合,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积极开设思政类公共选修课程,并组建稳定教学团队,确保课程思想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有机统一。

②健康教育、应急救护相关课程

我校已获批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为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要求,环化学院、体育学院、文法学院等相关学院或单位,须开设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及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相关课程,并形成稳定教学团队。同时,请参加过急救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教师,积极开设急救相关课程,切实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与应急救护能力。

③生态文明及资源环境保护相关课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各学院教师结合专业领域,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课程,并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

(4)公共艺术类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美育教育的要求,艺术与设计学院、文法学院等相关学院应开设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专业教育与美和实践类等课程,并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

(5)创新创业类课程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双创教育的要求,各相关学院应开设创新、创业、管理类课程,并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请参加过学校2020年和2021年创新方法MATRIZ一级、二级认证师资培训项目取得证书的教师继续积极开设相关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教务老师通知本单位教师及时申报。所有提交申请的教师必须认真阅读《燕山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见附件3)。在系统内申报课程时须认真核对、填写课程信息、排课要求、面向对象等,切勿选错课程,或填错课程信息。申报审核通过后课程信息将不予更改,学校将根据填报信息排课。

2.目前学校西校区学生人数较多,选课需求量大,建议教师课程东西校区均开。

3.每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最多能申报8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分东西校区开设的课程按2门课程计学分)。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设置实验学时。

4.公共选修课的上课时间为周二9-12节、周四9-12节,起止周为1-9周(可细分为1-4、5-9周),10-17周(可细分为10-13、14-17周)。请申报教师根据上述时间填写申请表、安排教学活动。

5.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分类设置课程选课容量。原则上课容量限定在20-120人,低于20人不开课。公共艺术类中,美学和艺术导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要求课容量不低于90人。

6.多人授课的课程请填写所有任课教师,课源申报结束后若需要修改任课教师,请在教务系统内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任课教师。

7.学院党委应对任课教师开设的课程内容进行审查。

8.学院组织新开课试讲,对开课内容、教师资质、授课情况进行审查。《新开公选课开课审核表》(见附件2.3)由学院留存备查。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教务老师务必于11月3日(周一)17:00前完成系统内的申报审核:

“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2.1,签字盖章扫描版)在系统内与教学大纲一并上传,无需单独提交;

*各项材料中所含信息务必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48592

附件:

1.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及审核操作手册

2.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相关材料

3.燕山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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