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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第一学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年10月20日 16:2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试行)》(燕大校发〔2025〕94号)的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2025级大类专业分流(第一学期)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分流对象

根据学院安排,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文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2025级按大类录取且未确定过专业的学生参与本次分流。

二、工作程序

1. 制定方案。各学院要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总结以往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经验,兼顾专业建设和学生发展,制定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确定分流依据、分流程序、时间安排等工作,并在分流前完成院内公示,报教务处备案。高考成绩是否纳入分流依据,学校不做统一要求,由各学院自主决定。

2. 宣传介绍。通过专业介绍、政策宣讲、接受学生个人咨询等多元化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学习挑战、专业特色、就业与职业规划等内容,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 分流实施。各学院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的各类依据,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按分流原则确定学生的录取专业,并将最终的分流后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11月21日前,各学院制定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方案,完成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

1月2日前,各学院完成前期的宣传和专业介绍。

涉及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各课程成绩录入完毕后,各学院公布学业成绩;届时学院完成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并将最终名单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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