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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学期接受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2年12月12日 07:59 贾周圣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6]152号)和《燕山大学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教字[2016]31号)要求,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申请工作。经各学院教务部门对本次申请评估教师填报信息复核、教师本人确认、教师培训中心审核等流程,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接受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2023年春季学期接受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的教师以此公布名单为准。为保证下学期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教师于12月31日前将教学文件(包括课表、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施项目式教学相关材料等)上传至系统。

联系电话:8048553

联系人:贾周圣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接受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人员名单

教务处 教师培训中心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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