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全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2年11月26日 16:47 李小特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政教督办[202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家入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分为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秘书三类。

二、推荐条件

1.总体要求

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本校教师队伍的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择优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三类专家均不设数额上限,不可兼报。严禁推荐存在师德师风等问题的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过硬,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参加院校评估。

2.专家推荐条件

原则上,首次成为评估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评估业务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1)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形势。

(2)熟悉院校评估政策、评估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修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10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10年(含)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少数优秀教师视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

(4)担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类、医学类、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评估专家和认证专家特别是承担过教育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委托或合作开展的评估认证监测研究项目专家,及已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学校时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质量或评估监测部门负责人等五类专家,优先推荐。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推荐3人。

3.项目管理员、秘书推荐条件

项目管理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秘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1)了解院校评估基础知识、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履职尽责协助专家组开展工作。

(2)原则上要求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教育评估、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5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其中,项目管理员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且有相关入校考察经历。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推荐2人,以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管理干部为主。项目管理员与秘书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30日(周三)前将《专家推荐名单》(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47707

电子邮箱:jxk@ysu.edu.cn

附件1:项目管理员与秘书的工作职责

附件2:专家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2年11月26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延期举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二期线上实验教学经验分享活动的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号:ysujwc 学生意见邮箱:xsyj@ysu.edu.cn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066004
Copyright © 燕山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