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新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或审批)。请学院认真研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精神(附件1),填写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或3)。
2.论证报告。请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就新增专业建设的基础、师资、实验室等条件保障、建设方案进行论证。
3.准备新专业申请汇报PPT。学校预计在教学周第19周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新专业申报事宜,请准备汇报PPT。汇报内容包括论证内容、建设方案、时间节点安排等。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学院于6月28日(周一)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电子版、纸版15份)、“论证报告”(纸版1份)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纸版材料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联系人:吴伟龙
联系电话:8074036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