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2020年毕业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已进入尾声,各学院需在2019年秋季学期第20周内在本学院内进行已认定学生的学分情况公示。
同时,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成绩录入工作将于2020年春季学期第一学期第1教学周结束,逾期未上传学分认定材料的2020年毕业学生需要在毕业前重修该门课程方满足毕业条件,请各相关学院及同学高度重视,积极落实。
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取消部分学生本次《大学物理》考试资格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2019年秋季学期课外自主锻炼模块学分获得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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