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现将有关考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的教育,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及有关“纪律处分”等规定的具体内容,广泛宣传,确保每个学生清楚地了解考试违纪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以警示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人员职责”,严格按照《燕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执行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二、加强考试巡查
建立校、院两级考场巡查制。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督导专家组成的巡视组,深入考试第一线,督查考试秩序和监考情况,并派专人在监控室全程监控考场情况。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学院督导组成的巡视小组,负责本学院考场的巡视工作,对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考试管理等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和有效监督,坚决遏制考试违纪作弊的歪风,并做好考场情况和监考人员履职情况的相关巡查记录。
三、考试监督投诉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流程不规范、监考人员不负责任等情况,全校师生可通过电话和教务网教学意见箱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学校将根据考场视频录像等信息进行核查,并给予正式答复和处理。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与学校齐抓共管。请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努力建设学校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让我们一起携手,为营造优良的考风和学风而不懈努力!
附件:燕山大学考试巡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