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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编实践教材印制流程的通知

2017年09月14日 09:02 霍文刚 点击:[]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对自编实践教材的印制流程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1、自编实践教材是指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习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等。

2、请任课教师于开课前携带《XX学院自编实验教材印制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教师用表”栏中下载)到教材室办理印制手续。其中,公共基础必修课的实践教材在东校区第三教学楼(106)室办理印制手续,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方向限选课的实践教材可根据使用需求到东校区第三教学楼(106)室或西校区里仁学院实验南楼SN(102)室办理印制手续。

3、每学期前三周开课且需要使用的自编实践教材者,请于上学期最后一周前办理印制申请;其他时间开课的,请至少提前两周办理印制申请,印制份数超过5000份的,请至少提前一个月办理印制申请,以免影响实验课的正常使用。

4、自编实践教材的纸张规格一律为B5,请各位教师办理印制手续时携带打印好的纸质版,由教材室留存,作为实践教材归档、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依据。

本流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学院通知到相关教师。

教务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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