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务科:
2017年秋冬季学期重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安排及说明如下:
一、重考条件和内容
1.申请重考的课程必须是没获得学分的必修课。
2.本学期办理重考的课程包括四年制本科生一﹑三﹑五学期未通过的课程,五年制本科生一﹑三﹑五、七学期未通过的课程。
二、办理重考步骤
1.请各学院教务科进入〔教务管理平台〕选择【成绩管理】菜单栏,点击【重修成绩处理】下拉菜单,再点击【重修成绩报名名单统计】选项,这时出现相应的对话框,各学院要将重修学年、学期、学院、专业、年级和班级等信息填全再点查询按钮即可看到学生名单,最后下载名单导成Excel表。
2.请各学院将申请参加重考的学生名单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汇总(包括序号、学号、姓名、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学年学期和班级等字段内容,以上内容不可缺少)并整理成电子版的学生重考名单。(体测重修无需再报名)
三、填写重考人数汇总表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重考人数汇总表”(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的表格,不要自制)中所列的全部内容,包括学年学期、总人数、经办人、日期等内容。如果学生申请重考的课程是由本院教师授课的课程,就在主考教师一栏填写教师的姓名(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要安排正在开课的教师)。
四、汇总与上报
各学院教务科将重考报名名单核对准确无误后,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下班前前将电子版的“学生重考名单”和“重考人数汇总表”报至校教务科,同时需上交纸质版“重考人数汇总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教务科公章。
五、办理重考报名的统计时间
教学管理软件提供数据下载时间为:9月13日-9月15日下午下班前
联系人:王一行 办公电话:8057092 E-mail: 443588932@qq.com
附件1:2017年秋冬季学期各学院重考人数汇总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