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全面掌握各教学单位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建设现状,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涉及的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主要包括依托学校建设、由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立项的各类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精品课程与国家级规划教材等。
2.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梳理平台(项目)名称、类别、执行负责人及具体联系人、依托专业(课程)等基本情况,同时总结平台(项目)建设运行现状及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建立本单位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填写《燕山大学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中涂黄列的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将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建设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在经费投入、场地条件、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持续提升平台建设水平和育人成效;同时,积极对标国家级平台(项目)建设标准,加强培育孵化。
4.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平台(项目)梳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26年9月23日前通过“一网通办—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收文”平台将《燕山大学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信息统计表》提交教务处。
5.其他事项说明
学校将结合本次梳理结果,建立健全学校国家级教学平台建设与管理台账,统筹推进平台年度考核、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等工作,推动各平台(项目)持续建设、提质增效。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047707。
附件:燕山大学国家级教学平台(项目)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