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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6年06月09日 08:57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本科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燕山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我校黄*宇等3名本科学生已达到退学条件,经学院告知、教务处审核、学院公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黄*宇等3名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公告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07月08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退学原因

1

20221102019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中高计划)

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2

202111060268

*

外国语学院

德语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3

170111040030

*

艺术与设计学院

音乐表演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若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燕山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向学校申诉。

特此公告。

燕山大学教务处

2026年06月0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学士学位论文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6年6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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