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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冀教高函〔2025〕42号公布了2025年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立项名单,我校9个项目获批,现组织这9个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要求
1.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的预期成果要与立项申报文件相符。
2.项目成果主要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实践成果,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及其他材料。其中,论文需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实践成果需提供代表性内容和成果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采用或使用部门盖章后的采纳意见或适用说明,并提供相关数据)。
3.发表论文应标注项目名称等课题信息,教材,专著等其他成果能标注课题信息的尽量标注。
4.以论文作为结项成果主件的,项目主持人不是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或发表的论文内容与项目研究内容关联度不高的,不作为项目成果。
5.发表的论文,著作或者教材等成果标注多个项目的,只认定其所标注的第一个项目。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1.结项验收通过“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平台”(https://shenbao.hbte.com.cn/,以下简称“申报平台”)完成。
2.网上提交材料。自4月27日起,学校组织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工作流程(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
3.结项验收需提交材料(见附件1-3):
学校会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如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项目结项资格,同时取消学院下年度申报名额。
附件1:
《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附件2:
《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3:
相关佐证材料(参照目录).
燕山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