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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2026年04月24日 16: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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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冀教高函〔2025〕42号公布了2025年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立项名单,我校9个项目获批,现组织这9个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要求

1.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的预期成果要与立项申报文件相符。

2.项目成果主要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实践成果,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及其他材料。其中,论文需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实践成果需提供代表性内容和成果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采用或使用部门盖章后的采纳意见或适用说明,并提供相关数据)。

3.发表论文应标注项目名称等课题信息,教材,专著等其他成果能标注课题信息的尽量标注。

4.以论文作为结项成果主件的,项目主持人不是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或发表的论文内容与项目研究内容关联度不高的,不作为项目成果。

5.发表的论文,著作或者教材等成果标注多个项目的,只认定其所标注的第一个项目。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1.结项验收通过“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平台”(https://shenbao.hbte.com.cn/,以下简称“申报平台”)完成。

2.网上提交材料。自4月27日起,学校组织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工作流程(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

3.结项验收需提交材料(见附件1-3):

学校会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如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项目结项资格,同时取消学院下年度申报名额。

附件1:

《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附件2:

《河北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3:

相关佐证材料(参照目录).

燕山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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