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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一)

2024年09月04日 12:45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本科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以及《燕山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退学:(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内容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以下48名本科生休学期满未向学校申请复学,且已经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应予以退学处理:

序号

院系

专业

姓名

入学年级

最长学习年限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赵博

2015

6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毛嘉何

2016

6

3

车辆与能源学院

车辆工程

倪锴安

2016

6

4

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

曾开妙

2007

6

5

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

王博远

2015

6

6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范仁良

2011

6

7

电气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朱勇杰

2013

6

8

电气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马鑫垚

2015

6

9

电气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塔怀明

2015

6

10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安乐

2011

6

1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王洋

2012

6

12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周晗

2013

6

13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李永杰

2013

6

14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李雪阳

2015

6

15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安芝蒙

2016

6

16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张世一

2016

6

17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左垚鑫

2014

6

18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

侯胜鲁

2012

6

19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工程力学

赵运

2014

6

20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建筑学

俞金文

2014

7

21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工程力学

常靖尧

2014

6

22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谭少勍

2008

6

23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陈楠

2014

6

24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魏梦颖

2016

6

25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王安冉

2017

6

26

理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耿钊

2013

6

27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张君保

2013

6

28

外国语学院

英语

高由

2015

6

29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张静丹

2015

6

3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李依霖

2017

6

31

外国语学院

俄语

张文亮

2012

6

32

外国语学院

法语

贾珂

2014

6

33

外国语学院

日语

张健怡

2015

6

34

外国语学院

德语

薛径夫

2017

6

35

文法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吴丹

2008

6

36

文法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王大为

2013

6

37

文法学院

法学

高宁

2015

6

38

文法学院

广播电视学

刘倩格

2017

6

39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育技术学

李瑶

2009

6

4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袁一天

2014

6

4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叶荻风

2016

6

4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张嘉豪

2017

6

4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袁思超

2017

6

4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苑佳宝

2016

6

4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吴启然

2016

6

4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崔明明

2017

6

47

艺术与设计学院

音乐表演

何华晔

2008

6

48

艺术与设计学院

音乐表演

刘晨笑

2010

6


请各学院通知到本学院的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尽快返校办理退学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仍未返校办理退学手续的,学校将对其作退学处理。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57092

教务处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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