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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位中心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0日 16:2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冀教督函〔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检工作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xscj.cdgdc.edu.cn)。

主要程序包括: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等。本年度上报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原则上不要求匿名处理,但需一并提交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培养方案等支撑材料。

各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用学校分配学院账号导入至抽检信息平台。

三、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本年度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通过抽检信息平台“专家上报”功能开展,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各学院每年定期按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各学院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属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四、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2.抽检信息平台拟定于2024年8月20日开放用户登录,9月3日开放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9月6日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9月3日至9月6日,各学院及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位授予信息错误,及时联系教务处503。请各学院务必在925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或毕业设计说明均不可为手写扫描文档。在抽检信息平台中提交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等其他支撑材料;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503。此后应于每年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一学年度的抽检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及专家库数据更新工作。

抽检信息平台需上传的数据具体包括:

(1)论文信息汇总表

根据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调整,本年度本科抽检信息平台对论文信息汇总表进行如下调整。

①“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将作为学位授予信息导入本科抽检信息平台,无需学院重复上报填写

特别提醒:202391日至20246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这部分学生仍须各学院在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填写“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

②学院仅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支撑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六个字段,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填写说明见附件1。

③学生中心本年度提供“考生号”字段,同时保留“学号”字段。

④“培养单位码”“联合培养单位码”替换为“培养单位名称”“联合培养单位名称”。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

①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件名称或毕业设计说明文件名称;

②涉密论文相关定密证明材料文件名称;

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不要求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或培养方案、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名称。

3)支撑材料文件名称

若为非文本类毕业设计,则该列为必填项。填写内容为该毕业设计支撑材料压缩包文件名称,文件类型为ZIP,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2GB。

(4)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将与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工作同时进行。因本年度调取的原始学位授予信息中已包含“导师姓名”字段,本科抽检信息平台自动将“导师姓名”“专业名称”与在库专家进行匹配,对完全一致的专家进行自动合并,标记为“上年度在库专家”,不一致的标记为“本年度指导教师”。请各学院在收集论文信息的同时一并收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生指导教师(抽检专家)个人信息,以便同步完成对本校的毕业生指导教师(抽检专家)个人信息进行报送更新,专家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各学院要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学校对学院和个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依规予以追责。

联系电话:8057095

附件1: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

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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