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加强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的紧密对接,学校将继续推进基于课程群的“微专业”建设模式,现就2023年“微专业”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国家加快培养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探索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钢铁、石化、食品、现代商贸物流、文体旅游、金融服务等我省12大主导产业领域人才培养。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工医结合、理工渗透、文理交融、专-专融合”教学改革试点,促进校内外合作、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与社会力量,整合学科专业现有实验、实训教学资源,打造覆盖面宽、受益面广的燕大特色“微专业”平台(微专业原则上由5-6门课程组成,总计10-15个学分,一般分春、秋两个学期授课)。
三、学生修读安排和鼓励政策
1.“微专业”修读年限一般为2个学期(含寒暑假),单独开班(报名人数不满足10人的不招生)。
2.“微专业”课程以辅修的形式在主修专业成绩单上显示,未修满微专业课程的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所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不能相互替换。考核不合格课程需要重新缴费跟着下一年级重新选课修读。
3.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的同学可获得燕山大学颁发的相应“微专业”证书,也可打印单独相应的“微专业”成绩单。未达成修读学分要求的,教务处根据学生修读实际情况开具学习证明。
4.“微专业”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全部学费在第一次选课时一次性缴纳,开课后退出不予退还。
5.修满“微专业”所有课程且不欠学分的同学可享受以下政策:
(1)保研绩点:主修课程的绩点与主修课程加微专业课程的绩点,两者取其高者;
(2)毕业绩点:主修课程的绩点与主修课程加微专业课程的绩点,两者取其高者;
(3)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未纳入培养方案的年级在毕业资格审核认定环节中认定为通过。
四、学院和教师鼓励政策
1.以教学改革项目推进“微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
2.学校划拨一定的经费作为“微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费用;
3.在绩效工作量计算中,学校将“微专业”招生人数折合成教师编制划拨至相应学院,同时将授课工作量划拨至相应学院。
五、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于5月29日前将“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微专业”招生宣传视频等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相关材料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展示宣传。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8047707
附件:“微专业”招生简章(参考)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