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布局,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教务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的意见》(冀教高【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了《燕山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站位学校的发展,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学习文件并组织研讨,并于10月10日前返回意见(见附表)。
燕山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