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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同签订流程的说明

2020年11月20日 11:36 王释鸿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负责人:

因学校OA系统目前不完全支持跨部门审批办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同审批仍需要采取线下审批的方式,具体审批流程说明如下:

第一步(教师):合同审核。项目负责人将合作公司审核通过的合同电子版发送至法制办邮箱(fzk@vip.163.com)。

如果使用的是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管理平台里的合作协议模板,请老师填写风险承诺书,亲笔签字并扫描后一并连协议发送至法制办邮箱(模板见附件1)。

第二步(学院+教务处+其他单位):审批办理。法制办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综合合同审批表(附件2)打印出来找本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拿到教务处509办公室审核。教务处工作人员协助教师办理其他单位审批手续。

第三步(教务处):盖合同章。综合合同审批表各部门审核通过后到世纪楼1803加盖合同公章。

*为方便统一办理,请确定签协议的2020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公司尽快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教务处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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