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际情况,现就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内容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仪器设备的研制和改装情况、中心网站建设、开放运行和示范辐射、承办大学会议、承办培训和承办竞赛情况等。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网站建设、中心教学情况、开放运行和示范辐射情况等。
1.学校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供专项建设经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万/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万/个,经费分批次拨付,首批拨付总经费的50%。
2.经费可用于教学和实践平台建设、教学实践管理平台开发、教学和实践耗材、实验在线课程建设、实验教材出版、教师培训和交流和实验条件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年底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填写《燕山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方案(2020学年度)》(见附件),于10月23日(周五)前将建设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世纪楼509办公室)。
2.建设方案纸质版封面需加盖学院(中心)公章。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8047707
E-mail:jxk@ysu.edu.cn
附件:燕山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方案
教务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