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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填报2020春实验教学任务的通知

2020年01月03日 09:13 刘静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实验教学工作,根据我校本科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就下学期本科实验教学任务核实、填报工作要求如下:

1、请核对2020春实验教学任务表(见附表)中的课程,如有遗漏的(如选修课、三级项目实验学时和金课实验学时等)请按附表的格式补在表后,并注明;信息有误的请在表中更改,并在更改之处用红色标记,同时在备注中标明。

2、填表说明:

(1)请不要改动红色表头顺序;

(2)蓝色部分需要各学院填写,请根据实验项目内容自行增加行,其中,实验类型包括以下四项:综合、设计、验证、演示;实验类别请按课程性质填写(公共必选、专业基础对应的是基础,专业必选、专业方向限选、集中实践对应的是专业);

(3)填写的实验项目、学时分配(实验项目学时总和必须等于课程实验的总学时)、分组、排课次数(必须排满一个项目学时才算一次排课,即排大课不计入次数)和指导老师人数(指每次上课的指导老师人数)等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并且和实验系统排课完全一致;

(4)可以根据具体的上课情况合并班级信息(课程代码、项目学时,项目名称、排课次数,指导老师人数完全一致时请合并)。

3、温馨提示:教务处将对实验教学排课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项目名称、学时、指导老师人数、排课次数与填报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将扣减本次实验的教学工作量的20%,并在学院教学运行状态评价中予以扣分。

4、请于2020年2月28日之前将核对、填报完成的实验教学任务表返回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5.其他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8057095,联系人:刘静。

附表:2020春实验教学任务表

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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