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取消部分学生本学期校选课《交通与法》考试资格的通报

2019年12月16日 16:56 张宁 点击:[]

在本学期校级选修课《交通与法》(11-17周)开设期间,发现部分同学缺课(含未签到或签到未做测验)已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取消这部分学生本学期《交通与法》的考试资格。现将学生名单通报如下:

序号

班级

姓名

学号

1

产品设计16-3

杨继康

160111070080

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6-2

李佳轩

160104100043

3

硅酸盐16-1

刘虹岑

160102020037

4

环境设计16-2

陈骏放

160111090041

5

计控16-2

付一峰

150103010071

6

旅游16-4

朱明渊

160105040116

7

生产与物流管理17-2

张泽琦

170105010121

8

市场营销17-1

刘伟

170105010033

9

无机18-1

遇世程

201811020105

10

信息17-1

董昊丰

170108010026

教务处、文法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上一条:关于试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课程作业管理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秋季学期新开课教师第二次试讲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号:ysujwc 学生意见邮箱:xsyj@ysu.edu.cn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066004
Copyright © 燕山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