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现就2014级、2015级学籍异动学生和2016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录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1、面向对象:
(1)2014级、2015级学籍异动到2016级的选择创新创业教育6学分的学生;
(2)2016级学生
以上学生务必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所获得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校双创指导系统(网址:http://202.206.243.7/aexp/)中对应的学分模块下。
2、面向对象:2014级、2015级学籍异动到2016级的选择创新创业教育1学分的学生。
以上学生务必于2019年12月23日前按照相应年级的学分认定办法将所获得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学院教务科认定后于2019年12月27日前提交《2014级、2015级学籍异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至liuhe@ysu.edu.cn。
3、双创导师需要在2019年12月29日前在双创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并认定相应学分。
4、学院需要在2020年1月3日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5、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及时上传学分并组织认定材料。
联系人:刘赫,吴伟龙 0335-8057068
附件 2014级、2015级学籍异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