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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学生本学期校选课《交通与法》考试资格的通报

2019年10月18日 14:24 张宁 点击:[]

在本学期校级选修课《交通与法》(1-7周)开设期间,发现部分同学缺课已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取消这部分学生本学期《交通与法》的考试资格。现将学生名单通报如下:

序号

班级

姓名

学号

1

电子科学与技术18-1

徐浩

201811130126

2

机械18-10

刘玥池

201811010277

3

材料化学15-1

于淼

150110020050

4

机械18-4

李响

170101010337

5

建筑环境与能源18-3

马建业

201811070346

教务处、文法学院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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