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9年公共(通识)选修课教改项目签订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08月30日 14:55 李文静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关于公布燕山大学2019年公共(通识)选修课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燕大教字[2019]21号),学校现组织2019年公共(通识)选修课教改项目签订合同工作,现就项目签订合同书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校级立项项目,学校统筹组织课程评估,学院负责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请通过立项的16个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教学改革立项合同书》(见附件),“项目类别”填写校级通识选修课,“项目编号”请不要填写,丙方为项目管理学院,请填写学院全称。此外,项目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应明确、具体,且原则上与项目申报时一致。

2.院级立项项目,学院负责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

3.各类项目必须保证至少连续开设3个学年或6轮次,项目结题要提交总结报告,鼓励发表项目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经费仍然实行一次性下拨的管理模式,本次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时限为1年,即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至2020年春季学期末止,若延期,不得超过1年。

4.请各学院于9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本学院校级立项项目的合同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教材管理科(世纪楼503室),各学院也应参照校级教学改革立项合同书制定院级教学改革立项合同书,组织各院级通识选修课教改项目签订,院级教改立项合同书纸质版各学院留存,电子版报教学教材管理科备案。

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的研究任务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联 系 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8048592

邮 箱:jcs@ysu.edu.cn

附件:教学改革立项合同书

教务处

2019年8月30日

上一条:关于2018级学生第一轮转专业审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重修报名的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号:ysujwc 学生意见邮箱:xsyj@ysu.edu.cn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066004
Copyright © 燕山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