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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14日 15:52 冯艳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12~14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以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基本情况。请各学院组织系室级以上领导、教学督导组认真检查各环节,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以改进和加强本学院的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一)试卷检查

检查学期为2018年秋季学期和2019年春季学期。抽查公共必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试卷共20门,每门课程至少检查1个行政班。课程类别较少的学院,可增加同类课程门数,总数不少于20门,详见附件1

1.试卷评阅规范性。每一小题是按照正分评阅还是按照负分评阅,整张卷面是否统一规范;卷面评阅是否有随意更改分数的现象,更改后有无说明和教师签字;卷面评阅是否统一使用红色笔。

2.存档材料规范性。包括学生结课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空白卷、学生成绩单、课程考核分析报告、平时成绩及评分标准等。

3.成绩构成比例及支撑材料。根据“课程考核分析报告”中的“考核环节及所占比重”检查学生成绩合成是否正确,每一个考核环节是否有成绩支撑材料。

4.学生成绩分布。着重检查整套试卷B+、B、C+成绩的分配比例。

5.试卷命题比例。请仔细检查试卷命题中基础概念题和客观题比例是否符合学校要求(基础课的基础概念题和客观题的比例不得超过卷面总分的40%、专业基础课的基础概念题和客观题的比例不得超过卷面总分的30%、专业课的基础概念题和客观题的比例不得超过卷面总分的20%)。

6.试卷命题重复度。重复度检查应为抽取课程与之对应的2017秋、2016秋、2018春、2017春试卷进行对比。请从检查的20门课程中,抽取2门课程进行命题重复度检查(考试命题与近二年该课程考试命题相同部分应小于30%)。

(二)学院教研活动检查

检查学院2018年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开展次数、开展形式、参加人员、是否有会议记录等,需至少提供3次教研活动会议记录的复印件,详见附件2

(三)自选项目

除规定项目外,请各学院根据自身教学进度和特点,至少开展1项有针对性的教学检查项目,切实查摆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

二、报送材料要求

6月4日(第15周周二)下班前,请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版材料(需附原始支撑材料),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冯艳,联系电话:8047707。交到教务处的原始支撑材料只需复印件,原件请自行留存。

附件1:试卷检查记录单(模板)

附件2:教研活动检查记录单(模板)

附件3:2019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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