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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评审的通知

2019年04月11日 15:06 霍文刚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详见附件1)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9年国家拟认定项目的分类范围涉及我校开办的专业类如下表所示:

序号

拟认定专业类

拟认定数量

备注

1

电气类

10


2

经济管理类

40


3

土木类

10


4

建筑类

10


5

物理类

10


6

法学类

10


7

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

20


8

化学类

10


9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10


10

艺术学类

25


11

体育学类

10


合计

165


二、申报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从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出发,涵盖多门课程知识点或与工程实践、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相结合。项目设计要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适合“虚拟条件”,如高危或极端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或高消耗等。

2.实验项目方案应切实体现各专业的教学特色,构思新颖、科学合理、虚实结合、体系完整、技术先进,满足开发流程可控、运行环境可兼容等要求。

3.实验项目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开放共享等。

三、申报方式

参照《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的格式填写申报书,于4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书1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版及项目简介视频等)电子版发送至sjk@ysu.edu.cn邮箱。

四、评审程序

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申报材料审查、听取项目汇报,现场答辩质询等方式从申报项目中,遴选3-5项作为2019年校级重点建设项目及后期培育项目,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教育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认定。  

注:项目汇报要求项目负责人需采取PPT的形式,从项目的基本情况、基本描述、项目特色、研究基础、服务对象、经费预算、实现路径及可持续性发展等方面进行汇报,每组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视频简介的播放时间)。

项目评审会将在2019年4月18日前择期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学校鼓励各专业结合学科优势或特点自主研发实验项目,在注重基础性实验项目虚拟化建设的同时,把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将成熟的科研技术和方法引入实验教学过程。同时,学校鼓励各专业联合校外企业共同开发设计实验项目,充分结合企业技术应用,形成协同创新优势。

2.往年已经认定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团队,凡属2019年国家认定的专业类别,亦可再次申请2019年校级重点项目建设资格。

3.立项项目须制定详实的建设规划。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每2周汇报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断完善;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下拨项目建设经费。

4.凡成功认定为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所在学院,学校在年底教学运行状态评价中予以单独加分。

5.有关项目申报的事宜,可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霍文刚,电话:805709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附件2: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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