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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重修报名的通知

2019年02月26日 16:20 王一行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进度安排,根据《燕山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燕大校字【2017】184号)、《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8】2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重修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面向对象

2014、2015、2016、2017级本科学生。

2、重修课程范围

(1)申请重修的课程应为学生已修但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或必选课。

(2)本学期办理重修的课程包括四年制本科生二﹑四﹑六、七学期未通过的课程,五年制本科生二﹑四﹑六、八、九学期未通过的课程。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学生网上报名确认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网上重修报名操作流程》(附件1)。

4、报名时间

20192288:00——20193512:00

52017级学生特别注意

根据《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8】216号)文件规定,我校自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且“学生首次修读的必选课考试不及格,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未通过者,应当重新学习该门课程,并再次缴纳该门课程的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标准统一为100元/学分)。

因此,2017级学生网上报名确认后,请务必于2019378:30——201931017:00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码进行网上缴费,交费时请准确输入学号和姓名(由他人代交,需要输入被代交人学号及姓名),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资格。学生缴费成功后缴费凭证由学校统一开具,并发到各学院。缴费二维码如图:

6、补报及其他情况

因正常选课落选或学籍异动未修的必修课或必选课,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需要补修课程的,请相应学生填写《燕山大学学生补修/重修课程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教务科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世纪楼501室)办理相应手续。

在重修报名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电话:8057092。

附件:1、学生网上重修报名操作流程

2、燕山大学学生补修/重修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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