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条件中增加“参与推荐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须修满6学分,其中学科竞赛或大创项目须修满2学分”。
该通知自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行。
请各学院将本通知切实传达至所有相关学生。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秋《理论力学B》考前答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签订2018年燕山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合同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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