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规定(暂行)》(燕大教字[2013] 37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具有教授职称的专职教师,每人每年至少独立承担48学时(3学分)的本科生课程(学院兼职教授独立承担24学时,学校兼职教授至少独立或者联合承担8学时课程或者为本科生开设4次讲座)。
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教授名单,经与我校(含里仁学院)2018年教学任务比对、核查,我校有部分教授上课情况有待核实,具体见附件。请各相关学院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请核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名单(见附件2),有无增减,并标注原因;补充和修正“备注列”。
2.请对附件3中各位教师2018年承担教学任务情况(理论课和单独设课实验课)进行核实,其中,学科前沿体验、导论类课程要确定授课形式(独立承担还是联合承担),联合承担的教学任务要确定教师本人承担学时。学校党政机关兼任中层干部的教授开设讲座需要提供讲座清单和通知。进而补充“独立承担学时、其他情况说明、是否开设讲座”这3列。
3.如经核实有教授未按照要求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讲授任务,需查明原委(出国、学院外派驻村、借调、病假、延聘等)标明。对于出国、驻村、借调教师,教务处会跟相关部门核对;对于延聘教师,请提交学院对延聘教师的教学要求说明(应有签字或者学院文件);对于请病假教师,需提交个人申请、医院证明和学院审批结果等证明材料。
4.请各学院于12月7日下班前将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冯艳
联系电话:8047707
教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