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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05日 09:32 冯艳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1~14周进行本学期实践教学专项检查,以了解本科实践教学的整体情况。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组织本学院系室级以上领导、教学督导组认真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以改进和加强本学院的实践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核实补充附件1中实践课的具体信息,在表中填写标红的第4—8列。

2.参照“新版实验、实践课教学大纲模板”(附件2),检查大纲完成情况,并且提交2016版实验、实践课教学大纲。

3.请各学院至少检查1门校内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的上课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3。请各学院根据课表,提前安排检查任务,以免错过检查时间。

4.实践教学课程存档资料检查(附件3),检查学期为2018春季学期:

●实验报告——至少3门课程(各1个行政班);

●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的相关材料——至少3门课程(各1个行政班);

●实习日记等材料——至少3门课(各1个行政班);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2018届,至少3份/专业。

●其他——至少3门课(各1个行政班),个别学院如果没有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实习日记,请结合自己学院的特点自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存档资料进行检查。

5.《创业与经营实训》课程检查:

●对已经结课的任务,任选3位不同教师的存档资料进行检查(见附件3);

●对未结课的任务,任选3位不同教师进行教学环节检查(见附件3)。

6.双创学分检查,统计2016级、2017级学生双创学分完成情况,并填写“双创学分分布表”(附件4)

二、其他要求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实践教学锻炼了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了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合作性学习,树立了学生的合作精神和科学的价值观。各学院要充分调动系室级以上领导和学院督导组参与本次专项检查,检查不能流于形式,要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三、报送材料要求

1、12月5日(第15周周三)下班前,请将2016版实验、实践课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侯明宇,联系电话:8057095。

2、12月5日(第15周周三)下班前,请将“双创学分分布表”(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科,联系人:刘赫,联系电话:8057068。

3、12月5日(第15周周三)下班前,请将附件1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和纸版材料(需附原始支撑材料),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世纪楼509)。交到教务处的原始支撑材料只需复印件,原件请自行留存。

联系人:冯艳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附件1:2018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实践课统计表

附件2:新版实验、实践课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3:2018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总结(模板)

附件4:双创学分分布表(模板)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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