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决定2018秋季学期继续在全校推行“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课程类别
1.数学及自然科学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采取自愿申报原则;
2.其他课程按教学需要、师资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也可申报;
3.课程课堂规模不限,鼓励3个行政班及以上教学规模的课程申报。
二、教学组织方式
1.“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由主讲教师设计方案并承担大班教学工作,课程主讲教师、其他教师或青年教师负责小班研讨,研究生助教辅助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包括组织课堂教学、批改作业、习题答疑等。
2.主讲教师负责其他教师、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助教的指导、任务分派和工作考核。
三、教师资格类别
主讲教师应至少独立承担过实施课程3个教学循环及以上的授课任务。
四、实施要求
1.原则上“小班研讨”学时计入课程总学时,不少于课程理论总学时的1/10(一般不低于4学时)、不超过课程理论总学时的1/5。“小班研讨”课堂规模为1个行政班。
2.“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主讲教师必须承担一个班以上的“小班研讨”。
3.“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主讲教师和研讨教师要采用集体备课、定期交流等形式进行各类教学研讨。
4.每门课程需在课程结束后提交“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实施总结报告。
5.主讲教师要做好研究生助教的考勤记录和工作考评,并在课程结束后随同工作量核算表提交至教务处。
五、工作量计算办法及激励措施
1.对于主讲教师本人承担的“小班研讨”学时计入教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学时要求;
2.课程工作量首先按照总学时计算工作量。在此基础上,“小班研讨”部分,按照1门课程计算,按1.5系数计算教师工作量。例如课程总学时50学时,原授课班级为3个教学班,工作量计算为“50×1.5=75教分”;实施“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后,若“大班授课”学时44学时,“小班研讨”学时为6学时,分为3个研讨班级,任课教师独自承担3个研讨班研讨教学,则工作量计算方式为“50×1.5+6×1.1×1.5×3=104.7教分”。
六、审批流程
1.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实施申报表和汇总表。
2.需聘任助教的教师务必在本学期期末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统一向人事处提交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申请。
3.新学期开学初,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人事处对研究生助教聘任进行审批。
4.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学院负责完成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
七、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7月5日下班前将“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实施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质科(世纪楼509)。
附件:
1.《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记录表》
2.《燕山大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实施申报表》
3.《燕山大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黄丽
联系电话:8047707
电子邮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