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落实OBE教学理念,规范并提升课程教学,学校将继续开展2018年课程规范化建设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程规范化建设范围为2018年秋季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开课的理论课程,分为直接“申请课程评估项目”和“先课程立项后评估项目”两个方面进行。已通过工程认证的专业无需进行立项即可直接申请课程评估,其他专业需先立项建设,然后接受课程评估。
自2017级起,学校要求各学院搭建以“二级项目”为核心的专业课程模块,本次立项将优先考虑基于课程群建设的三级项目、二级项目的课程立项。
二、建设要求
请各相关专业、教师参照《燕山大学课程规范化建设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1)开展课程规范化建设,并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应清晰明确。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体现对教学目标的支撑,考核内容、方式及结果能验证教学目标的达成,教学过程的组织应围绕教学目标的达成,并建立课程教学的持续改进机制。
(2)开展教学模式改革。避免传统的、单一的知识讲授,以“让学生动脑思考、动手训练,学以致用”为目的,设计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环节,如讨论、调研、案例分析、实验、汇报、项目、大作业等,且任何教学环节,均应有实施方案(或指导书)、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
(3)改革课程考核方式,丰富考核形式,在考核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考察。课程考核应全面检查教学内容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和方式可检测教学目标是否达成、是否支撑毕业要求。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非技术指标能力的培养与考核,如环保意识、成本核算、可持续性发展、诚信等方面。
(4)以“二级项目”为核心的专业课程模块,应建立相对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应统筹组织课程群的教学规划和设计。
(5)以课程建设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专业沟通,例如个别知识点的必要性、与该门课程相关联课程的开设要求、实验室建设、课程学时学分设置、对毕业要求及指标分解的支撑等方面。
(6)课程建设的主体在专业,各专业应充分结合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梳理建立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强度关系的“专业课程矩阵”,做好整体设计以及与本学院、外学院的协调工作。
(7)做好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所有教学资料将作为项目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讨论及项目等环节的实施方案或指导书、成绩评定依据和课程考核分析报告(可参考附件样例)。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课程规范化建设的课程负责人应为课程的主讲教师,且至少讲授过一轮该课程。
2.申报课程规范化建设的课程,原则上其实践教学学时(包括讨论、汇报、实验、“项目”等)应达到课程总学时的1/3。
3.已经参加过课程规范化建设并通过验收评估的课程,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4.课程规范化建设项目通过学校结题验收后,课程负责人3年内每年至少讲授一轮该课程。
5.单门理论课程的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研究期限内课程至少开设一个教学循环;基于课程群建设的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研究期限内课程群内课程均要开设一个教学循环。
四、资助方式和鼓励政策
已通过工程认证的专业,申请课程评估并通过后给予每门课程0.5万元建设经费,并给予一定的工作量奖励;申请立项建设的课程,给予每门课程0.5万元的建设经费,评估通过后给予一定的工作量奖励。
五、材料上交
直接“申请课程评估项目”的,请以学院为单位,填写“课程评估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项目实施方案等教学资料;申请“先课程立项后评估项目”的,课程负责人请按要求填写《课程规范化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按样例(见附件4)准备相关教学资料,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课程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于6月28日(周四)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至教学教材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燕山大学课程规范化建设通用标准(试行)》
2.课程评估申请汇总表
3.《课程规范化建设项目申请书》
4.样例
5.课程立项申请汇总表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8048592
联系邮箱:jcs@ysu.edu.cn
教务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