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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08日 14:59 张宁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燕山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燕大校字【2017】184号)、《燕山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现就学生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2017级学生需进行必选课、选修课的选课。

2013级(五年制)、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仅进行选修课的选课。

其中,选修课包括公共(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通识)选修课是为全体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学院为某个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

二、选课时间安排

1、本次选课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选课阶段

选课时间

正选阶段

20171211日上午7:00——20171213日中午12:00

补选阶段

20171214日上午9:00——20171215日中午12:00

2、学生可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陆“燕山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具体操作见《“必选课”选课操作说明》(附件1)、《“选修课”选课操作说明》(附件2)。

提醒注意:正式选课开始前,学生可以登陆燕山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课程查询。

三、选课各阶段要求

1、正选阶段:2017级学生应分别进行必选课和选修课的选课;其他年级仅进行选修课的选课;学生在该阶段可对已定选课程进行“退选”

2、补选阶段:2017级学生可分别进行必选课和选修课的补选;其他年级仅进行选修课的补选;学生在该阶段不能对已定选课程进行“退选”

四、2017级必选课选课说明

1、我校自2017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具体收费办法见《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因此,自2017级学生开始必选课与选修课一同实行选课制。2017级学生可根据本专业相应学期开设的课程,在导师的指导下,以专业培养计划为基准,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每学期的必选课程。

2、为保证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能够获得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建议学生在选择必选课时采用【快速选课】方式,自动选择本专业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开设的全部必选课程。如有特殊原因,学生不能按照专业培养计划的进度修读必选课时,可根据自身的学习计划采用【本专业选课】方式进行选课,此时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必选课的修读门数。

提醒注意:为避免专业培养计划或课程教学内容调整而导致的各个年级所开设课程的不同,请同学们务必慎重安排必选课的修读进度。

3、如有先修本专业课程或多修其他专业课程需求的学生,请于每学期开学初,单独提交先修或多修当前学期开设课程的申请。先修或多修的课程需经教务处审批后到计划财务处单独缴纳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缴费后才能确认选课成功。先修与多修课程一旦选定,则不允许退选。

五、选修课选课说明

1、从2017级起,选修课包括公共(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1)专业选修课学分,以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为准。

2)公共(通识)选修课要求的最低学分为14学分或10学分:最低为14学分的专业,应修读“文化与艺术”类课程不少于6学分(其中自第3学期起修读外语模块课程最低为4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数学与逻辑类”、“科学与技术类”、“创新创业与发展类”等每类课程不少于2学分;最低为10学分的专业,应修读上述五类模块课程中,每类不少于2学分。

工业工程联合培养专业不需要修读公共选修课学分。

2、2013-2016级仍按原专业培养计划执行,其选课管理规定及各年级的课程归属分类对应关系见附件4。

3、东、西校区的学生请选各自校区内的课程,不允许跨校区选课。

4、讲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均不得重复选课(以前所选课程未获学分者除外),否则只按一门课程计算学分。

5、本次公共(通识)选修课课源包括本校教师讲授的课程和网络课程两部分,具体课程名称及简介见附件5。凡课程名称后标注了“网络课程”的,均是学校精选的网络视频课程(尔雅通识课)。请选课同学务必认真阅读网络课程选课相关材料,见附件6,以免影响课程的学习。

6、网络课程的学习PC端登陆网址为:http://ysdx.fanya.chaoxing.com/portal,手机端登陆网址为:http://apps.chaoxing.com/t,登陆的账号为同学们的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教务处已将所有在校生学号统一导入系统,学生不需要在网站注册(注册后账号会被冻结不能观看视频),且通过校园局域网在线学习网络课程的不计流量,无需支付流量费用;通过外网在线学习则需支付流量费用。为帮助同学们及时解决学习过程中的问题,请选课成功的同学们申请加入燕大尔雅通识课学生QQ群,群号为617694324。

7、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部分网络课程(见附件6)开设了线下讨论课,上课的时间和地点由课程助课导师与选课同学协商安排。请选课同学于开课前登陆平台,及时查看老师发布的课程学习通知。

六、其他说明

1、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重点向学生讲解有关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分制收费办法等各项规定和选课程序、各专业培养计划安排和毕业总学分要求等内容,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2、学生在选课前应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和说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个人选课计划。

3、在每学期开学初2周内,学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退选选修课;必选课一旦选定,则不能退选。

4、根据《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于2017级学生,“学校奖励2学分的选修课,即学生在学校规定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之外多修的选修课(含重选和改选的选修课),2学分以内(含2学分)的不缴纳学分学费;超过2学分以上的学分需缴纳学分学费”。

5、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2016级、2017级及以后学生的公共(通识)选修课成绩考核与必修课同等要求,且纳入学分绩点计算范围,请同学们慎重选课,合理安排学习。

6、学生的最终选课清单以补选结束后的结果为准,请同学们及时查看自己的选课信息。

7、选课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8052400(必选课选课)

8048592(选修课选课)

附件1:“必选课”选课操作说明

附件2:“选修课”选课操作说明

附件3: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公共(通识)选修课课程归属对照表

附件5: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东西校区公共(通识)选修课选修指南

附件6:网络课程选课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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