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系统帮助 >> 操作指南 >> 正文

学生缓考申请操作指南

2026年06月09日 17:01  点击:[]

1.登录本科教务系统

学生在PC端或移动端,使用浏览器输入燕山大学教务处网址(https://jwc.ysu.edu.cn),点击“本科教务系统”,登录个人账户后,在“业务办理”页面下,进入“缓考申请”应用。

注意:

(1)请在课程的考试时间确定后,考试开始前至少1个工作日提交缓考申请,以便学院和教务处审核;

(2)无法组织补考的课程(重修课、选修课、微专业课程、实验课、实践课以及特殊专业课程),原则上不能申请缓考;

(3)考试开始后,不能再申请缓考;

(4)非考试形式考核的课程(如论文考核、作业考核)不要申请缓考;

(5)考试时间还未确定的课程,缓考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提交

点击“申请”即可进行缓考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点击“确定”即可提交。若提交附件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1M。

注意:申请理由中请写清楚具体原因,否则申请会被管理人员退回。

3.查看与撤回

提交之后的缓考申请会显示在页面中,可以看到相应的申请审核信息,并进行“撤回”或者查看“详情”操作。

注意:学院或者教务处审核后,不能撤回缓考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缓考才会生效。请及时关注缓考是否通过审核。

若是申请被学院或者教务处退回成草稿状态,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管理人员退回的意见,修改申请内容后可以重新提交缓考申请。

4.“被退回”或撤回后“草稿”状态

如遇“被退回”或撤回后“草稿”状态的申请数据需重新提交申请的,有两种方式可实现,选择其一操作即可。

①通过“修改”按钮修改内容之后,点击“提交”即可重新提交;

②可通过“删除”按钮将该数据删除之后重新申请。

下一条:关于教学研究论文提交工作的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号:ysujwc 学生意见邮箱:xsyj@ysu.edu.cn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066004
Copyright © 燕山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