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一网通办申请缓考
1.登录系统
(1)在“一网通办”中,搜索“缓考申请”并进入相应功能页面。
注意:请在课程的考试时间确定后,考试开始前至少1个工作日提交缓考申请,以便学院和教务处审核。
无法组织补考的课程(重修课、选修课、微专业课程、实验课、实践课以及特殊专业课程),原则上不能申请缓考。
考试开始或者成绩提交后,不能再申请缓考。
非考试形式考核的课程(如论文考核、作业考核)不要申请缓考。
考试时间还未确定的课程,缓考申请不予受理。
(2)点击“申请”即可进行缓考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点击“确定”即可提交。若提交附件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1M。
注意:申请理由中请写清楚具体原因,否则申请会被管理人员退回。
(3)提交之后的缓考申请会显示在页面中,可以看到相应的申请审核信息,并进行“撤回”或者查看“详情”操作。
注意:学院或者教务处审核后,不能撤回缓考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缓考才会生效。请及时关注缓考是否通过审核,。
若是申请被学院或者教务处退回成草稿状态,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管理人员退回的意见,修改申请内容后可以重新提交缓考申请。
(4)如遇“被退回”或撤回后“草稿”状态的申请数据需重新提交申请的,有两种方式可实现,选择其一操作即可。
①通过“修改”按钮修改内容之后,点击“提交”即可重新提交。
②可通过“删除”按钮将该数据删除之后重新申请;
注意:“删除”按钮只可以删除被退回和草稿的数据,不会删除审核中和已提交数据(会有提示),可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