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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09月25日 08:40 黄丽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师生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经费拨付、结题验收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报与合同签订

教师在收到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项目申报与合同签订。

第一步,查看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

第二步,主动与意向企业对接并达成合作,确定项目合作内容。

第三步,填写企业提供或产学合作项目管理平台系统中下载的项目申报书与合作协议。

第四步,合作企业审核申报书与合作协议后,登陆校园网一网通办,搜索“综合合同管理”,进入提交页面,点击“发起合同”,把申报书与合同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提交审核。下一步办理人选择本学院教学院长,教学院长选择的下一步办理人为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法律事务负责人(电话:8047622)。

第五步,申报书与合作协议线上审核完成后,携带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到世纪楼509盖章,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1份到世纪楼1803加盖学校合同专用公章。

第六步,登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签字盖章版申报书的PDF格式文档。待项目申报完成后,在平台上传签字盖章版合作协议的PDF格式文档。

二、经费拨付

第一步,提供到账经费信息。立项项目收到合作企业提供的支持经费,将到款单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并告知教务处联系人,邮件中说明项目名称、合作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号、到款经费批次(如首批、第二批)、发票是否已开等信息。

第二步,经费划拨。教务处向计划财务处提交项目经费划拨说明,计划财务处为项目立项并划拨经费。

第三步,项目负责人登陆个人财务系统查询经费到账情况,到账后按照合作协议使用经费。

三、项目结题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期满并完成建设任务后,可按照如下流程进行结题验收。

第一步,与合作企业对接确认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建设任务,企业同意结题后,填写企业提供或产学合作项目管理平台系统中下载的结题报告。

第二步,企业审核结题报告并通过,再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教务处联系人审核。学院审核说明见附件。

第三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携带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到世纪楼509盖章。

第四步,扫描签字盖章版的结题报告,登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结题报告提交。

四、注意事项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为http://cxhz.hep.com.cn/;首次登陆平台需要教师自行注册账号。

2.最终上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的申报书与合作协议应与提交审核的内容一致,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教师个人自行承担。

3.产学合作项目税费由项目承担。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附件: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事项的说明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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