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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经费拨付事项的说明

2023年04月24日 15:40 黄丽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师生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经费拨付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报

教师在收到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后,按照以下流程申报项目。

第一步,查看通过审核企业名单→→第二步,主动与意向企业对接并达成合作→→第三步,填写企业提供的项目申报书→→第四步,申报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教务处联系人审核→→第五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携带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在世纪楼509盖章→→第六步,扫描签字、盖章版申报书,登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申报。

二、合同签订

第一步,与企业沟通确定合同内容→→第二步,合同在线审核。登陆校园网一网通办,搜索“综合合同管理”,进入合同提交页面,点击“发起合同”,按要求完成合同提交→→第三步,合同盖章。合同线上审核完成后,携带合同纸质版到世纪楼1803加盖学校合同专用公章→→第四步,登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项目合同上传。

三、经费拨付

第一步,提供到账经费信息。立项项目收到合作企业提供的支持经费,将到款单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并告知教务处联系人,邮件中说明项目名称、合作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号、到款经费批次(如首批、第二批)、发票是否已开等信息→→第二步,经费划拨。教务处向计划财务处提交项目经费划拨说明,计划财务处为项目立项

并划拨经费→→第三步,项目负责人登陆个人财务系统查询经费到账情况,到账后按照合作协议使用经费。

四、注意事项说明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为http://cxhz.hep.com.cn/;首次登陆平台需要教师自行注册账号。

2.合同在线审核过程中,学院教师选择的下一步办理人为本学院教学院长,教学院长选择的下一步办理人为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法律事务负责人(电话:8047622)。

3.最终上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的合同应与提交审核的合同内容一致,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教师个人自行承担。

4.上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平台的申报书和合作协议必须是签字完整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档。

5.产学合作项目税费由项目承担。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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