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试行)》(燕大校发〔2025〕94号)的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2025级大类专业分流(第二学期)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分流对象
根据学院安排,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5级按大类录取且未确定过专业的学生参与本次分流。
二、工作程序
1. 制定方案。各学院要按照本学院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总结以往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经验,兼顾专业建设和学生发展,制定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确定分流依据、分流程序、时间安排等工作,并在分流前完成院内公示,报教务处备案。高考成绩是否纳入分流依据,学校不做统一要求,由各学院自主决定。
2. 宣传介绍。通过专业介绍、政策宣讲、接受学生个人咨询等多元化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学习挑战、专业特色、就业与职业规划等内容,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 分流实施。各学院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的各类依据,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按分流原则确定学生的录取专业,并将最终的分流后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5月15日前,各学院制定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方案,完成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
6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前期的宣传和专业介绍。
7月2日前,2025级大类专业的各门考试必须完成。
7月6日中午12:00前,涉及2025级大类分流学生的全部课程成绩(含任意选修课)必须提交完毕。
学院根据分流时间安排通知本学院学生可离校时间。
全部成绩提交后,各学院导出绩点,并组织分流工作。
7月10日前,所有分流工作(含分流组织、实施、系统录入等工作)完成。
教务处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