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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16日 09:40 黄丽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地完成建设内容,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审查的形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应在总结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对项目中期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收集有关建设成果。

2.学院检查

各学院要对照项目建设要求,结合项目合同书内容,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院检查要组织适当的形式,如答辩汇报会、纸质材料审查、教改经验交流会等。

学院检查中要重点考察项目的中期成果是否达成,项目组和学院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生和教师,征集教改相关意见和建议,做好后续推广工作,保证教改项目取得实效。

3.学校审查

学校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中期建设情况PPT汇报(汇报7分钟,答辩3分钟),预定时间11月30日(周四)晚上19:00-21:30,地点世纪楼504会议室。

二、检查对象

2016-2017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对照合同书和立项工作要求

1.项目的进展情况;

2.已取得的阶段成果;

3.下一步工作计划于目标;

4.经费使用情况;

5.尚待解决的问题。

四、提交检查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教务科于11月27日前将学院检查方案(附件2,电子版)、《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3,电子、纸质,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世纪楼509)。

五、其他要求

1.请学院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撰写中期检查材料。

2.对于不能认真履行合同或存在问题较多,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中止项目,收回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任何教改项目。

3.对于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期完成的教改项目,可以申请终止执行,项目负责人须书面说明项目进度情况、终止原因等,并由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确认,项目终止后,学校将收回项目经费。

联系电话:8047707

电子邮箱:jxk@ysu.edu.cn

联 系 人:黄丽

 

附件1:2016-2017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2:2016-2017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方案

附件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教务处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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