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第七学期和第九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的通知

2021年03月29日 10:50 马明建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鉴于2021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补考已结束,现组织毕业年级第七学期或第九学期的重修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面向对象

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

2.重修课程范围

(1)本次办理重修的课程包括四年制本科生第七学期未通过的课程,以及五年制本科生第九学期未通过的课程。

(2)申请重修的课程应为学生第七或第九学期已修、但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或必选课。

3.报名方式

学生重修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具体选课操作流程详见网址:https://jwc.ysu.edu.cn/info/1056/1610.htm。

4.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8:00——2021年3月31日23:59

5.缴费安排

1)缴费时间:

2021年4月2日8:00——2021年4月6日23:59

2)缴费标准:

根据《燕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18】216号)文件规定,我校自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学费标准统一为100元/学分。

3)缴费方式:

报名重修的学生通过今日校园“在线综合支付平台”缴费,缴费科目名称【七、九学期重修费(2016-2017)】,缴费平台使用方法请参考主页通知:https://notice.ysu.edu.cn/info/2073/4238.htm。

重要提醒:

1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资格。学生缴费成功后缴费凭证由学校统一开具,并发到各学院。

2)因本次报名涉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请相关学生务必按时间节点报名,以免影响按期毕业。

在重修报名过程中,如遇报名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电话:8057092。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校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课展示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届毕业生信息核对的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号:ysujwc 学生意见邮箱:xsyj@ysu.edu.cn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 066004
Copyright © 燕山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