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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11:48 黄丽 点击:[]

各学院:

根据《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1),现就我校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和在读学生,须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注意事项

1.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及下载申报书。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后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同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

2.申报项目。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申请表单与申报书项目负责人需一致。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申报项目数量。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签订合作协议。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人应主动与企业对接,签署合作协议,并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双方确认后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

三、具体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请各位老师/学生于收到通知后尽快注册并登录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书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公章,请于1月22日(周五)下午3:00—5:00之间前往世纪楼509办公室办理。

2.签订协议。通过企业评审的项目,请与合作企业及时沟通,确定好合作协议内容,于2021年2月19日(周五)前将企业审核通过后的协议发送至邮箱jxk@ysu.edu.cn。待收到审核通过的邮件回复后于2021年2月22日以后自行前往世纪楼1803加盖学校公章。(项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

3.上传协议。合作协议签订后,项目负责人扫描后通过平台上传合作协议。

4.其他情况。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各学院和教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教育部要求,项目批准后认定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改项目。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047707

附件: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2.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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