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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改专项—公共(通识)选修课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17日 10:12 李文静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为丰富我校公共(通识)课程资源,我校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开展了公共(通识)选修课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共立项建设56门课程,师生反映较好。学校现继续开展2018年公共(通识)选修课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立项范围、数量和奖励措施

(一)院级教改立项

鉴于我校目前学生规模大、公共(通识)选修课课源匮乏,难以满足我校两万余学生的选课需求,因此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招生规模、学生所需修读学分数,将公共(通识)选修课开课任务分配到各学院。在学院设立公共(通识)选修课教改项目,开展公共(通识)选修课建设,以扩大公共(通识)选修课课源。

1.立项形式

立项形式分为借助网络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和学院特色课程建设,具体如下:

(1)网络课程混合式教学

教师自愿认领网络选修课程(见附件1)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①熟悉网络课程内容,有效的开展课程辅导和教学。

②定期为学生布置线上线下作业进行辅导、授课,线下辅导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一半,原则每4学时至少辅导一次。

③教师负责组织线下结课考试(含命题、判卷等),成绩考核要求同必修课。

④网络课程选课人数可控制在120人以下。

(2)学院特色课程建设

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特色,结合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教师开设校内丰富多样的公共(通识)选修课,建设代表学院和专业特色的高水平公共(通识)选修课,具体要求如下:

①课程内容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开阔学生的视野、具有思想的启发性。

②立项课程的开课学时以16-32学时为宜。

③立项课程选课人数可控制在120人以下,课程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可同时开设一门课程。

④在一位教师负责的前提下,鼓励多位教师联合以讲座或辅导形式授课。

⑤应按照OBE理念组织教学、规范教学资料,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考核以能力为主,考核方式应多元化,且要达成课程的教学目标。

⑥鼓励学院实验室开设科普性质的实验型选修课,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立项数量

(1)每个学院应开设足够的公共(通识)选修课,至少满足本院学生选课需求。

(2)理学院、文法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应担负起公共(通识)选修课常态化建设责任,应以学生素质培养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为己任,面向全体在校生开设课程。

(3)对于开设课程学分少于2学分或未满足相应选课人数的,应增开相应人次的课程。

学院

在校生人数

专任教师

应至少建设课程数量

(按全校学生测算)

机械

2977

258

10

材料

794

75

3

电气

3266

235

9

信息

3300

186

7

车辆

1280

56

2

建工

1426

99

4

环化

1585

124

5

理学院

1189

140

21

文法

1481

115

31

经管

2226

118

15

艺术

1506

117

15

外语

851

165

20

马克思

0

35

5

体育

242

61

8

合计

22123

1784

155

备注:根据学生所应修得学分、课程类别、教师数量、课堂规模(120人)及每门课程2学分,按比例分配。

3.奖励措施

(1)教务处将给予网络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每门课程1000元建设经费,学院特色课程建设每门课程2000元的建设经费。

(2)学院特色课程讲授工作量暂定为:学时*班级系数*1.2;网络课程辅导工作量为:辅导学时*班级系数*2。今后如工作量计算办法更改,则以新办法为准。

(3)学校按照开课比例,在年底学院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给予加分或减分。

(二)校级教改立项

为培育建设更多优秀通识课程,对新开设的高质量的学院特色通识选修课予以校级立项,持续建设。

1.立项要求

(1)课程负责人以往讲授的课程中,至少有一次评教获得优秀。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鉴于学校评选有时间延迟,故申报项目均需在2018年秋季学期开设。

(4)为保证课程可以持续开设和建设,所有申请立项的课程,均要求组成2-3人的课程小组(包括申报人),成员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职称、年龄分布合理,且成员可以作为该门课程的备选授课教师。

(5)必须保证至少开设3个学年或6轮次。

2.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至多1/5的院级立项课程(学院特色课程)参加校级通识选修课教改项目的评选。

3.奖励措施

(1)对于批准立项的校级通识选修课程,学校给予核心课程项目5000-10000元/项、普通课程项目5000元/项的资助经费,鼓励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2)立项为“核心项目”的通识选修课,结题验收合格后,连续三年内,每轮讲授在授课工作量的基础上加1倍计划学时的工作量,作为开课奖励;由教授开设的“核心项目”课程,每轮讲授在授课工作量的基础上加1.5倍计划学时的工作量,作为开课奖励。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1院级项目完全由学院组织管理,包括课程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校级项目学校统筹评选和课程评估、学院负责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年,若延期,不得超过1年。原则上,立项为核心课程项目的团队应至少2位老师同学期授课。

3项目结题要提交总结报告,鼓励发表项目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4各学院为项目建设的担保方,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对执行不规范或没有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视具体情况停拨、追回经费。

三、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在5月10日(周四)下班前,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院级立项申请书学院留存审理)、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通识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开设通识选修课申请表(所有网络课程和线下新开设选修课程填写,见附件4,一式一份)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学教材管理科。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8048592

联系邮箱:jcs@ysu.edu.cn

附件:

1.网络课程

2.燕山大学通识选修课教学改革立项申请书

3.燕山大学通识选修课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4.开设通识选修课申请表

5.通识选修课程建设要求及评估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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