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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查重检测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1日 14:14 潘文宇 点击:[]

各学院:

为保证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圆满完成,根据《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指导性意见》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22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查重检测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1.答辩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5月29日-6月1日(15周周一-周四)进行,6月4日12点之前报答辩成绩,具体答辩时间各学院应充分征求学生管理部门的意见。

2.答辩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落实本学院自行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阶段的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严格遵守最低时长的要求。

(2)答辩分组时,须遵守回避原则,即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同一专业分成多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的,须在答辩开始前召开答辩准备会,统一答辩要求及评分规则,避免由于分组不同产生的分数差异过大。

(3)答辩成绩需要符合成绩分布要求,即成绩优秀率(45分及以上)不高于20%,低分率(36.5分以下)不低于10%,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为各节点成绩之和。

(4)参加答辩的师生应重视答辩过程,着装得体。

3.工作流程

(1)各学院于5月23日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上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含成员、时间和地点等),每个答辩组不少于3人。助教可担任答辩组秘书,但不能作为答辩组成员。答辩组名称统一格式为:专业简称组号/总组数,例如:轧钢2/4。请各学院教务科对本学院答辩组安排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如信息有变动请及时在系统里更新并报备教务处503室。

(2)请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数据表(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503

(3)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务必在答辩前将个人毕业设计(论文)的论文最终稿pdf(装订稿)(要求:包括论文封面、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绪论、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需要装订的材料)、抽检材料、查重稿、查重报告与PPT演示文稿等上传至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上传论文的名称命名按照如下规则: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4)指导教师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学生论文内容严格把关,对上传的各类文档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学生最终上传的论文为最终稿pdf版,并查看查重稿正文内容和最终稿pdf版正文内容是否一致。

(5)请各学院于6月4日12点之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上录入学生毕业答辩成绩,并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至教务处503

(6)请各学院于6月4日12点之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501,以便确定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

(7)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将燕山大学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见附件3)于6月30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503

(8)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查重及论文抽检工作

1.查重范围及抽检范围

(1)2023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进行查重检测。

(2)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学生的论文最终稿pdf版将提交至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平台,参加教育部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请各学院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2检测标准

(1)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标准为:总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视为合格;总文字复制比在30%至50%之间的必须修改;总文字复制比超过50%的视为不合格。

(2)由于查重检测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上述标准不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3.工作流程

(1)初次查重。论文初检工作由学院负责,初检工作与答辩同步进行,各学院于本学院毕业答辩工作开始时在网上进行初检(知网检测网址:http://ysu.check.cnki.net/;维普检测网址: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ysdx),答辩工作结束前完成本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检工作,并将查重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查重结果不合格的论文答辩成绩统一记为零分。

(2)修改后复查。复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组织文字复制比介于30%至50%之间的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于6月2日17点之前交教务处进行再次查重。再次查重后合格的论文答辩成绩最高记为30分。查重结果仍超过30%的论文答辩成绩记为零分。

(3)评优查重。毕业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提交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时,由教务处在评审前统一对参评学生的论文进行评优查重。

4.被查重检测文档要求

论文检测范围包括:(1)题目;(2)摘要;(3)关键词;(4)目录(要求自动生成目录);(5)毕业论文正文;(6)参考文献。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在提交查重论文时删除其他检测范围外的内容,如因未删除其它部分导致重复率过高,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论文抽检工作

按照教育部《22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的要求,学校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凡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若已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将撤销已发证书,具体工作安排敬请等待教育部后续通知,如有变动,将以教育部最新通知为准。

6.论文查重与抽检结果的使用

学校将根据毕业论文的查重与抽检结果对学院教学运行状态评价、毕业设计(论文)经费预算进行动态调整,请各学院提高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1.推荐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学校按照各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总数分配优秀名额(见附件4),各学院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并组织评选本学院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学院评选推荐,初次查重结果为合格且评优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的论文,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继续根据上一年度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对每个学院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进行调控。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下列备案材料于6月6日17点之前报送至教务处503

(1)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摘要”应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撰写规范》(见附件6)要求撰写。各学院将“摘要”的电子文档汇总打包后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邮箱(sjk@ysu.edu.cn)。电子文档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学生姓名+专业简称,例如:张三轧钢。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再次查重检测电子版格式按照查重工作的要求提供,因格式不符合规范导致文字复制比过高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二次答辩相关要求

1.二次答辩范围

为了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可为首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组织二次答辩。

2.二次答辩时间

二次答辩时间须安排在正式答辩两周后且在6月28日(19周周三)之前。

3.二次答辩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二次答辩工作。二次答辩委员会(包括答辩组)组成人员应为5人或7人,助教可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组)成员。答辩组成员安排时仍遵守“回避”原则,即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2)二次答辩的成绩按照表决制进行评定,表决结果为合格的同学其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记为60分,表决结果为不合格的同学成绩维持原总成绩不变。

4.提交材料时间

(1)凡需组织二次答辩的学院,请在答辩开始前3天内将二次答辩委员会名单电子版(见附件7)报至教务处503

(2)答辩完成后一天内完成成绩提交工作。

教务处503地点:世纪楼503室

实践教学管理邮箱:sjk@ysu.edu.cn

联系电话:8057095

附件: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数据表(样例)

2.2023届燕山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

3.燕山大学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4.2023届学院推荐本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表

5.XX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6.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撰写规范及样例

7.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委员会(样例)

8.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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